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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工作不错,能力出众,升职很快,薪资长得飞速。

我的爱情也终于被我正视,我开始十分坦然地承认自己爱着晏阳,非他不可。

晏阳也很好,他漂亮又有天赋,聪明又肯努力。

他拿了很多奖,也开始参与很多演出。

他的演出我不能每场都去,毕竟工作在身,经常难以抽空去看他,但只要我能赶过去的,就一定会出现在他的演出现场。

我坐在观众席,拿着晏阳给我的票,看着他在台上演出,灯光为他而亮,掌声因他响起。

看着他在台上弹琴,我经常能想起自己第一天到晏家的时候,他穿着新买的衣服,有些紧张地叫我“哥”,他献宝似的弹钢琴给我,后来我们就在那架钢琴边做爱。

十多年了。

我短暂人生将近一半的旅程都是和他一起走完的。

他见过我最不堪的样子,也知道我所有的疯癫。

但他依旧爱我,依旧选择相信我,依旧愿意把自己和自己全部的感情都交付给我。

那几年我真的以为生活就一直这样,我们远离过去,远离他的爸妈,远离让我想忘掉的一切。

我会在每一次去看他演出后为他献上一束花,当然不是在台上,而是在他回到我身边之后。

可能是在车上,也可能是在家里。

晏阳喜欢红玫瑰,唯一的理由就是红玫瑰象征着爱情,他只要我送红玫瑰,就像只要我爱他一样。

我们一起在波士顿过的第一个春节,我和晏阳一起去纹了新的纹身。

在那之前他跟我商量过,说想要在左手无名指纹一个戒指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