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封亦征坐在空无一人的客厅,面色微沉,他打了电话给助理,让送来晚餐。

他抬眼,便看到放在茶几上的日历,这应该是沈宁买的,日历上面还有一些标注的字迹,被沈宁当做备忘录来用了。

七月十一日,沈宁离家出走的第一天。

沈宁现在是不是尝到了生活的不易,知道了自己的处境?

封亦征微扯起嘴角,端起杯子,轻抿了一口水。

此时的沈宁正在超市买着菜,她没有犹豫地拿起一袋包装好的鸡胸肉放进了购物车里,然后又买了一块今日烘焙的甜点。

她现在住的地方是a市的老城区,小区外表看上去有些陈旧,但生活配套十分全面,交通也便利,小区外三百米便是一个大型超市。

沈宁住在五楼,也是顶楼。

沈宁离开封家后,便找了中介,租了一个短租房,现在正是暑假,假期里空出来的短租房源不少。

交了一个月房租后,沈宁手上还有五百块,只要不过分浪费,五百块够用两周了,但沈宁知道,她在外面肯定住不了两周。

这也是她选择租房而不是去住旅馆的原因。

封亦征现在一定以为她会主动回去吧,但沈宁偏偏不如他愿。

其实沈宁没想过真离家出走,再怎么样,封亦征那儿也是一个不错的居住地,每天都有人把食物送上门,沈宁想吃什么只用对送货上门的工作人员说就可以。

更何况以封亦征和易洺的敌对关系,让封亦征是她最好的选择。

只要沈宁待在封亦征身边一天,无论理由是什么,易洺心里都不会好过。

要得到一个人的爱意,绝对不是一味的讨好,把所有东西都送到他眼前。

男人的天性决定了他们喜欢狩猎喜欢追逐,既然如此,沈宁很乐意制造出这样的错觉给他们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