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29节

季爸没坐下,而是提起大大小小的袋子:“这是边城的特产肉干,特意带过来的,能不能麻烦您带给夫人?”

佣人望向脏兮兮的袋子,令整洁的地板染上了一层灰,好心地出声提醒:“夫人有洁癖。”

季爸望向地面,忙道歉:“对不起,袋子在火车上搁了一路,里面不脏的。”

他拿出纸巾擦拭。

“放角落就好。”

佣人出了会客厅。

少年进来后便一言不发地坐在沙发上,头上戴着耳机,一直垂着头,没有抬起来过。

宴会举行到很晚,他们从下午三点一直等到了晚上十二点,宴会厅里觥筹交错,会客厅里只有冷掉的茶点。

过了不知道多久,也没等到人来。

“走吧。”

少年站了起来,面无表情地开口:“她不会借给我们的。”

“你怎么能这么说沈夫人?”季爸忍不住说,“她好歹算你的养母,做人要知道感恩。”

少年扯起一个讥讽的笑容。

“他们还没走吗?”

宴会结束,沈夫人回到房间卸妆,即便保养得再好,眼角的鱼尾纹不可避免出现一丝疲态。

“还没。”佣人恭敬地说。

沈夫人摇了摇头:“那就让他们等下去吧。”

她记得沈迟小时候是个非常可爱的孩子,身边人都说没见过比他更漂亮的孩子,会软软地趴在怀里叫妈妈,会自己抱着奶瓶喝奶,湿漉漉的眼睛像是一只小奶狗。

他们当时定居在西北,为了让沈迟获得更好的教育,她将刚满七岁的沈迟送去燕城最好的学校寄宿。

那是沈迟第一次离开她身边,背着小书包的孩子在机场仰起头抱着她的腿不放,她差点心一软,可还是送走了,一个月也见不了一次面。

可沈迟并没有长成她希望的样子,上了高逃课、打架、玩游戏,还染了一头红发。

她每次被老师叫到燕城,少年琥珀色的眸子看着她总是亮晶晶的,毫无愧疚之意,她失望极了。

她出生在优越的家庭,嫁了很好的丈夫,过着令人羡慕的人生,她不认为自己会有这样的孩子。

有一天她做了dna检测,那时他们已搬来燕城,果然发现沈迟不是自己的孩子。

她在心里舒了一口气,她想也没想就让沈迟回到边城,回到他应该在的地方,她无法容忍让别人看到自己的失败品。

她把沈迟扔到机场,可红头发的少年总会红着眼圈倔强地跟在她后面,她扔了好几次也没扔出去,最后一次她把沈迟留在火车站,坐上了司机的车。

她以为少年还会追上来,可火车站前的少年第一次没跟上来,她坐在车上接到了他的的电话,少年的嗓音变得冷漠又生涩:“我会把钱还给你的。”

她以为在说笑,不在意地说:“还钱?你知不知道你从小到大花了沈家多少钱,就算一百万,你一个月还三千也要还三十年。”

电话沉默了一阵,她听见少年说了句“好”。

她这个月真的收到了三千块,不知道是怎么赚到的,听季家人说他已经没读书了。

她摇了摇头,边城那种地方如同死水深潭,拉着人一步步陷入泥沼,特别是沈迟那么漂亮的孩子。